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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腾世纪起源莫瑞甘(Baird随笔:“我们都爱纳西妲”)

2023-02-08 15:55:18 来源:丿玩网 作者:admin

作为一名60级冒险等级的原神玩家,在提瓦特世界中已经可以算是老玩家了。


“喜提老玩家”

我还记得最开始我是通过朋友介绍而指导原神的。我身边先后有两位朋友为我介绍过原神(一位是老二次元,一位是steam游戏玩家)。他们都从不同角度表示了一个结论,即“原神有成为伟大游戏的潜质”,我呢也就这样因此入坑。【备注:跟看见了凝光没关系……】


我个人也算是Steam玩家,最早接触的肯定是“暴雪出品,必属精品”。在魔兽世界的80年代入坑,德拉诺之王时期AFK。因为那个时候发现暴雪开始吃书了,我就走了。这时候认识了EA,认识了BioWare,我也因此成为了龙腾世纪系列玩家,并玩到了《龙腾世纪:审判》后离场去玩Steam和独立游戏。


“龙腾世纪起源,莫瑞甘”

有一说一,原神一开始吸引我的点,是因为它的奇幻设定风格。我一向喜爱奇幻类游戏与奇幻作品。很遗憾的是,因为家中无主机,我的奇幻世界还无法经历完全。

原神满足了我对于奇幻世界的爱好(虽然没有我最喜欢的长耳朵精灵族)。但不可否认,原神的存在,比某只企鹅旗下的任何游戏产品都强多了。


恰巧在同时,因为一些个人原因,当时的我因为经济问题比较迷茫。

人嘛,就是这样!在面对着这种因经济问题迷茫、恐惧的困难时期,就必须需要某个介质让自己平静并充满希望的继续生活下去。

这个时候原神出现了,我在游戏中的娱乐,帮助我克服了迷茫带来的恐惧与不安。那么作为这种回报与对3A大作的期待,我因此在人生中第一次为一款游戏充值过万,而后不知不觉到达2w。(“诶嘿,你说这手怎么不听话呢……”)


而后就是正常玩家的基本流程,关注官方APP,关注二创。但在这里我慢慢发现了一个问题,就是二次元生态中的“饭圈现象”太过严重了。有一说一,这是值得警惕的。


人心的恶念比魔物可怕的多


“我们都爱纳西妲”,可惜有人的爱不一样

小草神作为智慧国度“须弥”的主神,这个剧情是我自璃月之后,就一直期待的。

当然,须弥剧情的成功有目共睹。无论从逻辑层面还是角色塑造,对于“智慧”这个概念,米哈游的相关编剧都是有着一定理解的。



无论是草神与“博士”的沟通,还是主线剧情中“海哥一笑,生死难料”,都有着“智慧”这个概念的影子。作为智慧国度的主神,小草神纳西妲无疑是整场宏伟史诗中的主角。


也正是这样的原因,我个人对于小草神的角色设定,以及其中的剧情十分满意。也因此在结合自身经济能力的前提下,我花了适当力气去抽卡,终于有了这位我所欣赏的角色。


从剧情角度而言,“我喜爱纳西妲”这件事确实是真的。


但在某个上午,在关注二创时,我却见到了很多人对于纳西妲的另一种“喜爱”。我看到了很多米游社玩家留言中,他们纷纷对小草神的小小身体有着正常人无法探知角度的一种想法。(为了不侵犯他人隐私,以下图片已经过处理)


图片来自米游社截图


图片来自米游社截图


图片来自米游社截图


作为一名法律媒体行业工作者(可以理解为“在律所上班当编辑”),我曾经写过这样一个案例:


在某个城市,一位女士在等人。此时,突然一个“张三”扑了过来,在女士惊慌的表情中闪电跪地,开始为女士做传说中的“鞋部清洁”。


后来的结果也都能想象到,这位女士报警后,该“张三”被治安管理拘留15天。

我说这个事情是为什么?很简单,这种行为在法律中可以被叫做“违法”,情节严重时可以是犯罪(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百度查询违法与犯罪的区别)。


而在犯罪构成的四大要件中,主观要件是一种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的,由犯罪主体对自己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其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简单来说,这是一种心理态度,是一种心理活动内容。


根据“罪刑法定”原则,进入法律规制的是行为而不是想法。但在犯罪的罪行中,有些是属于“行为犯”的。

简单而言,故意杀人罪的罪犯不能说“我不知道故意杀人违法”这种理由就免于法院的审判,这种理由在法律逻辑中不成立。


罪犯的想法


法官对于罪犯该言论的想法

那么回到问题。当某些玩家对于“小草神的小小身体有着正常人无法探知角度的一种想法”时,这种想法在脑中的状态,是不由法律管理的。


可当这种言论在米游社平台这种公共平台发布时,对不起,这已经违法了。


鉴于涉及性的犯罪行为,很多都是“行为犯”,那么在法律逻辑中,某些玩家对于“小草神的小小身体有着正常人无法探知角度的一种想法”的这种状态,其实就可以理解为“犯罪意向”或是“违法意向”。


具体是什么意思呢?这里Baird简要分析下。米游社的APP属于平台,平台是所有下载平台的人都能看到的,因此在米游社APP,也就形成了一种基于米游社APP的公共秩序。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XX物品”不仅仅是物品,还可以是言论、文字描写等等。


而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互联网站禁止传播XXX等不良信息自律规范》的相关规定,“XX信息”,是指在整体上宣扬XX行为,能够挑动人们产生XX、导致他人腐化、堕落,而又没有艺术或科学价值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信息内容。


因此而言,那类“某些玩家”已经在事实上踏入了违法行为,并离犯罪行为仅有一步之遥(具体请参考相关罪行的司法解释)。


“我们需要做什么?”,平台有责任,个人有义务

作为平台方面,管理责任是客观存在的。诚然,原神作为一款二次元游戏,我个人能够理解某些二次元玩家对于角色的欣赏。原神作为文创产品需要履行产品的基本属性,就是将实装的角色作为文化产品,售卖给消费者。


但米游社不能为了完成“售卖角色”的目的,就对于二创及社区生态中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或犯罪行为视而不见或疏于管理。



从客观实际上,原神作为一款成功的游戏,已经在事实层面影响了未成年人群体。在法律上对于未成年人群体的认定,是心智不成熟且需要监护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


那么试想这样一种场景:当某个家长看到自家的女儿,在原神玩家群中看到“对于小草神有别样想法”的某类玩家时,作为家长,应该如何向孩子解释“那个发表言论的人有心理疾病了,是个变态了。但这不代表所有人都是这样的。”这件事情?


我想了想,那名家长如果是我,我没法对“心志不成熟的未成年人”以一种“能听懂的”方式,解释出来。

“你可以解释吗?”

因此我们需要做什么?


很简单,就是拒绝+举报,我们需要充满严肃地拒绝这种畸形的产物出现,并依法举报它们,不给它们污染整个玩家生态的机会。


作为一名游戏玩家,如果这个游戏的玩家群体真的在未来的某一天给其他人“如此”的印象,我觉得这真是一种耻辱和悲哀


爱原神,就请保护原神

一份小小的希望是否能够长成参天大树,是需要每名园丁的共同努力的。


现在的原神在成长,成长中的树枝被影响,这本身可以理解。但作为玩家,需要做的是让原神更好地成长,并成为玩家心中那个最美丽的样子。


我个人觉得,这才是对游戏真正的喜欢和爱,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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